根据天气预报与气象服务需求以及地面自动化综合观测业务的发展目标,中国气象局组织开展降水现象仪外场检验评估,特邀请相关厂家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目的
遴选满足气象观测业务和服务需求的降水现象仪。
2
依据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降水现象仪功能规格需求书(试行版)》
3
组织实施
本次外场检验评估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领导,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以下简称探测中心)组织实施。
4
评估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报名阶段:
2014
年
5
月
15
日
之前
资质审查阶段:
2014
年
5
月
16
日
至
5
月2
5
日
安装调试阶段:
2014
年
5
月
26
日
至
6
月20日
外场检验评估阶段,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14
年
6
月
21
日至
2014
年
8
月
20
日
第二阶段:
2014
年
8
月
21
日
至
2015
年
5
月
30
日
2)
地点
第一阶段:
北京、长沙
第二阶段:除北京、长沙外,再选择一个考核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5 技术要求
本次评估的主要观测要素为降水现象,包括雨、毛毛雨、雪、雨夹雪、冰雹等(其中,毛毛雨仅做数据评估,不考虑毛毛雨的评估分数)。参加检验的仪器应能输出具体数据,通过雨滴谱进行现象分析的仪器还须输出雨滴谱的具体数据。参加此次外场评估的仪器在测量指标、数据格式、数据输出方式等方面须符合《降水现象仪功能规格需求书(试行版)》和附件规定。
参加此次评估的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生产研发能力,具备设备试验室检定条件。
参评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包括:单位研发和生产能力介绍、计量检测能力介绍、出厂测试证书及相关测试数据、产品技术说明和使用手册。
6
经费说明
评估期间人员、场地和设备的安装建设维护等一切费用由参评厂家自行承担。
7
报名时间和方式
(
1
)报名截止时间:
2014
年
5
月
15
日
(
2
)报名方式:
参加本次外场检验评估的单位应向探测中心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申请书需盖章,技术材料纸质
1
份,电子版发至邮箱),承诺服从检验评估组的领导。
请各报名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技术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并准备三台同型号仪器参加检验评估。项目组将对申请材料、出厂测试证书和测试数据进行审查,确定最终参加评估的单位。
(
3
)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46
号
邮编:100081
联系人:杜波
联系电话:010-58995872
附件1:降水现象仪功能规格需求书(试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