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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高仪外场检验

2014-03-31


根据天气预报与气象服务需求以及地面自动化综合观测业务的发展目标,中国气象局组织开展云高仪外场检验评估特邀请相关厂家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目的

遴选满足气象观测业务和服务需求的云自动观测仪器。

2 依据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激光云高仪功能规格需求书(试行版)》

3 组织实施

本次外场检验评估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领导,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以下简称探测中心)组织实施。

4 评估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报名阶段:2014年4月10日之前

资质审查及安装调试阶段:2014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外场检验评估阶段: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9月31日

2) 地点

     北京、长沙。

5 技术要求

本次评估的主要观测要素为天顶云(底)高。参加检验仪器输出数据应包括天顶云(底)高、积分云量,采用主动遥感方式的仪器还须输出垂直能见度、后向散射回波强度廓线(距离校正后)和消光系数廓线。参加此次外场评估的仪器在测量指标、数据格式、数据输出方式等方面必须达到业务要求。

参加此次评估的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生产研发能力,具备硬件设备试验室检定条件。

参评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包括:单位研发和生产能力介绍、计量检测能力介绍、出厂测试证书及相关测试数据、产品技术说明和使用手册。

6 经费说明

评估期间人员、场地和设备的安装建设维护等一切费用由参评自行承担。

7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

参加本次外场检验评估的单位应向探测中心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申请书需盖章,技术材料纸质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承诺服从检验评估组的领导。

请各报名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技术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并准备三台同型号仪器参加检验评估。项目组将对申请材料、出厂测试证书和测试数据进行审查,确定最终参加评估的单位,在两日内给予书面通知并退还未参评单位的技术材料。

3)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邮编:100081

联系人:郭伟

联系电话:010-68400935

邮件地址:cloud_ao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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