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气象行业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的业务需求,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将于
2013
年
9
月
1
日
开始开展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系统试验考核工作,特邀请相关厂家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的
通过试验考核,检验参试单位生产的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系统是否能满足《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系统功能需求书》的要求,遴选出可用于气象业务观测和气象服务使用的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系统,满足气象部门对大气负离子要素的观测要求。
二、考核与评估依据
主要依据如下:
1
、《空气离子测量仪通用规范》
GB/T18809-2002
;
2
、《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系统功能需求书》,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2
年
2
月;
3
、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
14
号令)。
三、试验考核的组织
本次试验考核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管理,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本次试验考核的静态和动态测试从
2013
年
9
月
1
日
开始,首先开始静态测试,通过静态测试后进行
3
个站点为期
12
个月的动态测试,最后完成考核并上报正式考核技术报告,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
、报名阶段
2013
年
7
月
18
日开始,
7
月
31
日
截止。报名材料包括考核的申请书、单位研发和生产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系统能力介绍、产品技术说明书和使用手册等材料,特别是对于中国气象局下发的功能需求书响应情况报告,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
2
、资质审查阶段
2013
年
8
月
1
日
—8月10日,对参试单位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通过资质审查的参试单位可进入考核阶段。
3
、考场核阶段
(
1
)仪器准备阶段
2013
年
8
月
11
日
至
8
月
31
日
,由参试单位根据《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系统试验考核大纲》的有关要求,提供考核仪器。
(
2
)静态测试阶段
2013
年
9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根据《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系统试验考核大纲》的有关要求开展静态测试。
(
2
)动态测试阶段
2013
年
10
月
1
日
至
10
月
31
日
,将通过静态测试的仪器运输至动态测试地点,并完成安装和调试。
2013
年
1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
,根据《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系统试验考核大纲》的有关要求开展动态测试。
4
、编制考核技术报告
2014
年
12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根据静态测试和动态测试结果,编制考核技术报告。
五、参试单位资质要求
1、
能够提供满足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制定的《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系统功能需求书》要求的成熟产品;
2、
参加本次试验考核的单位必须具备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系统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3、
参与试验考核的应经过针对大气负离子自动观测系统产品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
4
、具有
3
个站点运行两年以上案例,提交合同原件、用户验收报告原件,以及用户使用报告。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截止时间:
2012
年
7
月
31
日
。
2、
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本次试验考核的单位,应向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提出参加试验考核的纸质书面正式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书需承诺服从考核试验组制定的考核有关要求,并盖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考核组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参加此次试验考核单位。
3、
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大气成分观测与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46
号
邮政编码:
100081
联系人:
王缅、赵飞
联系电话:
58995362 58990428
Notes
地址:大气成分观测与服务中
/
气象探测中心
/CMA
七、考核费用
本次考核费用由参加考核的单位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