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气雷达探测业务需求,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将组织开展“X波段中频相参多普勒天气雷达”的测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测试评估依据
《X 波段全相参/中频相参多普勒天气雷达功能规格需求书(试行)》
《X 波段中频相参多普勒天气雷达测试评估方案》
《探测中心气象观测专用技术装备测试评估工作管理细则》
二、组织实施
本次测试评估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管理,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组织实施。
三、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阶段: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
2、资质审查阶段:2014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
3、审查结果公示阶段:2014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
4、测试评估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5、测试评估地点:参试单位的设备所在地。
四、参试设备及参试单位要求
1、参试设备要求
(1)参试设备必须符合《X 波段全相参/中频相参多普勒天气雷达功能规格需求书(试行)》的要求;
(2)提供2套设备参加测试;
(3)参试设备包括固定式和移动式雷达。
2、参试单位要求
(1)具备X波段中频相参多普勒天气雷达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2)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材料,包括:设计原理框图、X波段中频相参多普勒天气雷达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生产仪器设备性能介绍、产品标准、静态性能测试实施方法说明,生产测试的相关仪器和产品的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X波段中频相参多普勒天气雷达技术和使用说明等;
(3)应提交资料的数据处理方法的算法模型;
(4)应提交外场试验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不少于3家);
(5)应提交X波段中频相参多普勒天气雷达的测试报告,该测试须对应“《X 波段全相参/中频相参多普勒天气雷达功能规格需求书(试行)》”进行逐项测试,也可以针对X波段中频相参多普勒天气雷达特点的进行其它测试项目,以供测试评估时参考;
(6)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研制单位的简要介绍,至少包含:研制单位的注册情况,资金情况,人员情况,经营范围,近3年的销售额和纳税额等。
五、经费说明
测试评估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参试单位承担。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本次测试评估的单位应向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承诺服从测试评估组的领导,同意承担测试评估费用,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可靠。
报名参加本次测试评估的单位将纸质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技术材料各2份,交至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请各报名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测试评估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参加本次测试评估的单位。
2、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100081)
联系人:王小兰,柴秀梅
联系电话:010-68407934,68406956
邮件地址:xlwang2006@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