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心的部分气象观测仪器属于高压、大电流设备,容易产生火灾安全隐患。为了提高中心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实验负责人为实验室总体消防安全负责,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2、实验室负责人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需分别同学院、学校签署安全责任书;
3、学院、中心、实验室需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用电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需立即报学校保卫处、教务处及建设处等部门,及时整改;
4、定期组织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学院和中心将实验室的消防工作纳入实验室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的考评;
6、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与实验无关的用电设备;
7、严禁私自改动实验室用电线路和电源开关等;
8、需定期对线路、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电源安全;
9、实验结束,管理离开实验室前需认真检查电源开关,确认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必须不断电运行的仪器设备,不报请学院和中心,制定相关安全措施;
10、需配合学校保卫处和学院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